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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理的通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运营的场地,有专门组织机构保障基地正常运转,能够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确权及保护等全要素服务;

        (二)能够有效整合各类学院及专业、众创空间、孵化器、科研工作室、学生发展工作室等校内资源及外部资源,实现资源有机集成、统筹协调、开放共享;

        (三)面向师生开放运行,服务在校学生;

        (四)管理规范,保障措施落实得力,校企合作与成果转化富有成效,相关工作起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影响力较强。

    二、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自主申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第一年年末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推荐申报工作。请于 2024年 5 月3日前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永利总站yylcc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报永利总站yylcc。

        联系人:罗秀鸣,联系电话:1892989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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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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